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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意见

来源:安徽教育网络出版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6290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意见

 

皖政办〔2012〕5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数字出版产业是朝阳产业、绿色产业,已经成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出版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国家加快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加快推进我省数字出版产业健康发展,培育文化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数字化带动新闻出版业现代化,鼓励自主创新,研发数字出版核心技术,推动出版传播技术升级换代,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新闻出版传播体系;形成一批发展思路清晰、内容资源充沛、立足自主创新、出版方式多样、营销模式成熟、市场竞争力强、产品影响广泛的数字出版龙头企业;将优质内容与数字技术紧密结合,打造一批弘扬优秀文化、反映科学进步、体现时代精神、为大众喜闻乐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出版产品和项目;构建要素完整、结构合理、水平先进、效益良好、多方共赢的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新格局,打造一批数字出版公共服务平台,组建一批数字出版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使数字出版产业成为我省新闻出版支柱产业。
  到“十二五”末,我省数字出版年销售总收入力争达到400亿元以上,数字出版年出口额达到20亿元;力争在全省形成年产值超百亿的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和2家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出版龙头企业,建成1家集书报刊和音像电子出版物于一体的海量数字内容投送平台,形成10家以上各具特色、具有数字出版资质的数字出版骨干企业,数字出版产业整体规模居中西部地区领先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传统出版业向数字出版转型。
  推进书报刊出版单位采用新技术改造传统出版流程,加快数字化步伐;加快传统出版单位存量资源数字化工作,建立专业内容资源数据库;积极探索出版资源数字版权授权解决方案,支持传统出版单位申办数字出版相关资质,鼓励传统出版单位开展数字出版业务;鼓励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升级改造,拓展数字出版业务;引导和鼓励传统印刷复制企业采用数字与网络技术,改造印刷生产流程和设备,大力发展数字印刷。
  (二)培育数字出版市场主体和龙头企业。
  加强数字出版政策扶持和项目引导,优化数字出版企业准入退出程序,健全数字出版企业评估体系,制定《安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引导目录》,鼓励各类资本投资数字出版产业。对内容资源丰富、具备技术和相关条件的传统出版单位申请互联网出版权给予优先支持;对导向正确、优势明显、前景广阔、业绩突出的非公有制数字出版企业予以重点扶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与拥有内容资源优势的国有出版企业嫁接重组,积极培育新兴市场主体;鼓励传统出版企业与新媒体企业开展深层次合作,探索新型业务模式和营销模式,拓展延伸出版产业链;支持传统出版单位按照市场规则设立独立运营的数字出版企业;加大对安徽出版集团、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安徽新华发行集团等企业的扶持,支持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数字出版龙头企业;鼓励国内数字出版龙头企业入驻安徽,对总部移至安徽或在安徽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的,在登记注册、开办运营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支持外商投资数字出版领域的鼓励、允许类项目及科技研发企业。
  (三)打造优质数字出版产品。
  鼓励企业将优质内容与数字技术紧密结合,着力打造以内容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的优质数字出版产品,包括电子图书、数字报纸、数字期刊、网络原创文学、网络教育出版物、网络地图、数字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数据库出版物、手机出版物等,提高国产数字产品的质量和市场占有率,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引导和鼓励传统出版龙头企业建立海量数字内容转换和加工中心,形成覆盖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电子书以及各种新兴用户终端的数字出版产品体系,为公众提供丰富多样、品质优良、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数字出版产品,提高资源使用率和数字内容转换、加工的集约化水平。
  (四)发展数字出版优势产业。
  鼓励企业大力发展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电子书、精品学术期刊数据库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民族动漫产业,提高国产动漫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大力扶持以手机等移动终端为主要传播渠道和载体的数字出版产品的开发,实现内容资源“多屏化”应用,提高内容资源的利用率和投资收益率。积极发展民族网络文化产业,鼓励扶持民族原创网络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研发,拓展民族网络文化发展的空间。
  (五)实施数字出版重大项目工程。
  整合出版传媒企业、技术提供商、渠道运营商、终端制造商资源,积极开展大型综合性数字内容投送平台、专业数字出版物投送平台、出版物流通信息平台、数字版权保护平台、大型内容资源数据库、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工程、电子书包及配套资源数字化工程等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打造基于互联网、移动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和直播卫星网等多网覆盖、技术先进、传输快捷的新型出版内容传播体系。加快数字出版产业集聚区建设,积极创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加强土地、税收、融资等要素支持,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等扶持力度,鼓励数字出版的内容供应商、技术提供商、渠道运营商、终端制造商进驻基地,培育一批数字出版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鼓励支持数字出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生产。
  (六)促进数字出版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
  建立健全以政策为先导、投入为保障、企业为主体、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新闻出版科技创新体系,增强数字出版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数字出版技术水平。制定《安徽省数字出版产业技术发展指南》,加快推进数字出版与科技融合发展,加快数字出版领域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打造数字与新媒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扶持数字出版企业研发数字版权保护、出版信息交互识别、无障碍传输、语义分析、数字显示、数字印刷、数字互动、数字教育等核心技术,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主导或参与新制修订一批数字出版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加快形成体系完整、职责明确、评价科学的数字出版业行政管理体制,促进行政管理部门创新管理方式,推进出版体制改革,探索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跨所有制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模式,激发产业发展活力。
  (七)完善数字出版公共服务。
  鼓励和支持出版单位、数字化公司承担数字农家书屋、电子书包、全民数字阅读等数字出版公共服务项目。积极支持农家书屋向数字化方向发展,依托农家书屋的覆盖体系,加快建设数字农村书屋,定制一批服务农民、农村、农业发展的数字化出版产品。鼓励引导相关企业积极开展电子书包试点和配套资源数字化工作,逐步在全省推广。积极适应数字阅读潮流,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数字阅读活动,开展全民阅读工程指导性网站建设,拓展全民阅读空间。
  (八)推进数字出版“走出去”。
  大力推进数字出版产品、版权、企业和标准“走出去”,加强对外宣传、展示、推广工作,有计划、分阶段培育和扩大国内、国际市场,不断提高我省企业和文化的竞争力、影响力和传播力。鼓励出版企业和社会力量通过合资、合作、参股、控股、收购等方式,在省外、境外设立数字出版机构。鼓励我省数字出版企业利用新技术和新产品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展国际合作,进一步拓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产品的省外和海外市场。鼓励和支持我省数字出版企业承接数字出版领域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省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省新闻出版局、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工商、税务、商务、质监、金融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由省新闻出版局牵头并承担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数字出版产业发展重大政策和规划,确定数字出版重大事项,组织重点技术研发和重大项目的实施。
  (二)加强项目支撑。
  建立健全数字出版项目库,每年遴选一批数字出版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大工程进入数字出版项目库,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对于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以及符合我省文化产业支持范围的数字出版产业,省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给予重点扶持。优先支持数字出版项目进入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数字出版企业身份及数字出版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由省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联席会议认定,省新闻出版局具体组织调度。
  (三)落实扶持政策。
  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攻关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专项资金等,对数字出版企业和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成功申报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的地区和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内主持制订文化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数字出版企业,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中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数字出版产品优先纳入各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已经出台的各项支持数字出版的相关税费政策,鼓励各地制定更加优惠的配套政策。对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软件企业及动漫企业的数字出版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相关税收减免,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对数字出版企业开发新技术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费用抵扣和摊销。
  (四)多渠道筹措资金。
  不断完善数字出版投入机制,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对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建设和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重点支持,各级财政加大对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建设和数字出版重点项目产品的支持。鼓励数字出版企业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出版基金、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并按规定给予政策配套资金。加大对数字出版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数字出版企业采取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等方式进行融资。依法支持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进入数字出版领域,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数字出版企业,逐步建立多元投融资体系。
  (五)加强行业监管。
  依法依规加强数字出版及网络出版信息内容监管,建立部门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数字出版监管有效方式,全面提升主动监管能力和技术保障水平,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以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为重点,深入清理整治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加强对网络游戏出版审批把关和网络游戏动态出版、非法出版的监管,全面净化互联网和手机出版环境。加快法制建设,加大数字版权保护力度,建立数字版权保护体系,探索数字版权保护机制,深入开展以打击数字版权侵权盗版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规范市场秩序。
  (六)加强队伍建设。
  以“六个一批”拔尖人才工程为龙头,抓紧培养和引进懂出版、通技术、精策划、善经营的数字出版复合型高端人才、领军人物和企业家。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展数字出版、网络游戏、数字新技术、数字新媒体等专业,大力培养数字出版产业链急需人才。对数字出版企业的高层技术、管理人员,年薪10万元以上的,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个人创新创业。
  各市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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